目前我国的移动电话仍然实行“双向收费”,也就是主叫被叫都要付钱。近来舆论对此指责颇多,呼吁实行“单向收费”的声音日渐高涨。其实,实行单向收费对多数消费者来说未必就有利。
首先,实行双向收费不是“中国电信垄断的产物”。我国的移动通信网是靠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设备建设起来的,其中也包括着计费设备。但就此指责人家也不公平,因为人家使用的就是这种设备和这种计费方法,无非是把自己现成的技术和设备卖给了我们。
世界各国的移动通信存在着单向收费和双向收费两种方式,比例大致一半一半。单向也好,双向也好,无非是计费收费结构的不同,最基本的是都要遵循成本核算规律。根据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核算出的价格,双向收费时由主被叫分摊,单向收费时向主叫方集中,所以单向收费也就是“主叫付费”。实行单向收费,被叫用户不再付钱,这部分钱要加到主叫用户身上。而不是人们想象的主叫价格不变,被叫费用不交。也正因为如此,包括中国联通公司在内的我国移动电话经营企业对于实行单向收费都不持异议。
舆论普遍认为,贵好,贱也好,当被叫时付钱就是冤枉,当主叫多付钱那无话可说。经济理论把这称为“主动消费原则”。原则是要坚持的,消费者的愿望是合理的,经营企业也是同意的,那么还难在哪里?难就难在移动通信的“身上”,很多我们熟悉和接受的消费观念是“变形”的,主动消费原则是有多种表现形式的。
其一,移动电话在不使用的时候(哪怕你开机),都不占用话音信道资源。而一旦通话接通,主叫被叫都要在各自的服务区域内占据一个信道。这里没有主叫优先,只有“先来后到”,假设某一小区的信道资源全部让被叫用户占满,后来的主叫用户也没法拨通。双向收费的技术根据与核算根据就在这里。这与固定电话就截然不同,连到个人家里的这一条电路只有当主叫的时候才用,与别人无关。如果是被叫,电路被主叫占用,那么由主叫付钱好了。也就是说,移动电话网络资源的公用性质比固定电话更为明显,从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考虑,使用单向或双向收费方式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其二,移动电话可以自动漫游,如果被叫用户出差或出国,主叫用户在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按原来的号码拨通被叫用户。由此产生的长途话费该由谁来付呢?谁是“主动消费”的一方呢?怎样才合理呢?在这里,“主叫付费”与“主动消费”就会产生矛盾。而对于固定电话来说,“主叫付费”与“主动消费”永远是一致的。打长途要先拨区号,当然是我主动消费,我来付钱合情合理。
其三,移动电话不是孤立地存在,必然要与固定电话产生大量联系。实行单向收费,固定电话作为主叫时就要增加付给移动电话公司的费用。通话的双方一方有移动电话,一方只有固定电话。从通信方式的选择上,谁更主动呢?谁承担费用更合理呢?